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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
2016-11-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切实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挺在前面,努力打造“风清气正、求实进取、学而不倦、聚力发展”的政治生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一)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就是渎职”的理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当好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重视和支持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业,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法依纪履行查办案件职责,切实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分开考核、同步实施,建立健全责任谈话、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突出“一把手”的示范作用

校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靠前指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举报亲自阅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带头过组织生活,带头执行制度,带头净化交友圈和生活圈,带头抵制人情招呼和各种诱惑,管好自己、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纪委监督、社会监督。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约谈师生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干部,层层传导压力,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创新“从严治党”的保障机制

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五不准”》(石经党发〔2015〕42号)。坚持用改革创新办法,建立完善“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统筹并举”的保障机制,促进党建资源的科学配置。强化人才保障,通过教育培训、岗位锻炼,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能力素质,同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将一批优秀干部充实到党务工作者队伍中。要强化物质保障,加大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力度,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严格专款专用,确保党建工作正常开展。要强化制度保障,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从严治党”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重视各项制度的配套设计,突出科学、简便、管用原则,不断健全党的领导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干部工作制度、权力监督制度等各项制度,以完善的制度体系保证落实“从严治党”方针。

二、从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一)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运用其中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善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8次。持续推进大规模干部培训,制定好干部培训规划,积极推进干部自主选学和网络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强化党性修养和锻炼

坚持把党章作为加强广大党员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和必修课,将党的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党的各项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严防自由主义、山头主义,严禁散布“小道消息”和有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切实保证广大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严防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滑坡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高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不断强化政治品质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到对党和人民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对上对下讲真话,面对大是大非能够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进行斗争。重点抓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高尚情操,坚守道德底线,远离低级趣味。

三、从严执行党内生活制度

(一)健全落实民主集中制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决策前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制度,凡是没有经过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事项,一律不纳入决策程序;凡是会前酝酿沟通不充分或未形成成熟意见的议题,一律不提交会议讨论。决策议题和会议时间要提前通知班子成员,不得搞突然袭击、“临时动议”。坚持领导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尊重多数人意见,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监督,对民主中集中制执行不好的领导班子,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严防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

充分运用“四大法宝”,特别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原则性,坚决反对和纠正好人主义、一团和气等不良倾向。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折不扣落实好每年3月23日 “警醒日”、每年7月1日“党章学习日”、每月第1个星期五“党员活动日”、每周四下午的“政治学习日”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推动党内生活常态化、长效化。完善党内生活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党的生活专项档案,记录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内生活情况,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每年要报告一次参加党内生活情况。结合年度考核,定期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长期不参加党内生活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对没有按规定开展党内生活或党内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要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

各级领导班子每年都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标准和做法,组织召开1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增进党的团结统一。校领导每人每年都要参加1个下级党组织和1个部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严格把关对照检查材料及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确保全部见人见事见思想。建立民主生活会评估评议制度,对民主测评总体评价“满意”、“比较满意”票不足2/3的,要责令重新召开民主生活会;个人“满意”、“比较满意”票不足2/3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与其进行谈话。

四、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一)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施办法》(石经党发〔2014〕36号)。党员干部要如实报告个人收入、房产、投资、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建立完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进行随机抽查,或者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对漏报或者填写不规范的,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发现有明显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二)坚持定期谈心谈话提醒诫勉制度

健全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谈心交流每年不少于1次。建立完善组织约谈干部、干部约谈组织制度,坚持做到在干部考核考察、被提拔或调整到重要岗位、从领导岗位退下来、收到师生不良反映、发现苗头性问题、工作出现失误、个人或家庭遇到重大变故、思想情绪有波动迫切要求向组织倾诉时“八必谈”,特别是对日常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班子和师生举报意见比较大的干部,要及时由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提醒告诫,坚决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三)完善考核评价问责制度

认真修订《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办法(暂行)》及《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暂行)》。进一步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经常性考核与考察,考实考准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和领导干部德才表现,杜绝“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纠错和终身负责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按照组织程序进行问责。

(四)建立干部全程监督机制

把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贯穿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严格执行《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石经党发〔2014〕40号)等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坚持管早、管小、管平时。

五、切实提高选人用人水平

(一)大力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坚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积极构建科学有效、有利于好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修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石经党发〔2015〕36号),规范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强化程序的择优和把关功能。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对重要岗位干部人选实行差额意向推荐,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二)全面加强干部选任全过程的监督

健全干部选任纪实制度,探索建立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严格把好廉政关,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有问题反映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一律不得提交党委讨论决定。严格干部档案审核,对人选的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档案信息仔细核查,不放过任何疑点。加大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干部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举报反映多的单位,随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强化事前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凡应报告而未报告的任用事项一律无效。

六、持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零容忍”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一为主两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师生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突出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明确指出的重点问题,集中查办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一案三查”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创新监督方式,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纪律和履职用权等方面的监督。纪委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顶住说情风,冲破关系网、利益链,对踩“红线”、闯“雷区”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凡不正之风盛行、长期得不到纠正或连续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要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格依规追究各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失管、失教、失察责任和纪委监督不力的责任。

(三)健全案件“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机制

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条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提醒、谈话、教育和警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预警、早防范。对党员干部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线索和发生在师生身边、损害师生利益的倾向性、苗头性违纪问题严格执纪,采取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处置。通过早调查、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乃至违法犯罪,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爱和帮助。

七、全面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

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八条禁令》(石经党发〔2014〕38号)等有关规定,把握干部管理规律,警惕违规行为隐蔽化趋势,搞好制度承接,抓好新旧制度衔接,确保出台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各项制度行得通、有效果、管长久。坚持开门改作风,经常听取师生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师生评价监督。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新出现的顶风违规违纪问题,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二)以公开透明为重点治理“潜规则”

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制定出台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通过“清单式”管理,撬动自身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办事公开,全面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过程和结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成为常态。下大力整治“潜规则”,从严惩处违规行政、权力寻租、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三)下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政不为行为

按照转变职能要求,科学合理配置机构及人员编制。以强化责任担当为核心,以工作任务目标考核为重点,调动各层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格“责任缺失”追究,一般干部发生懒散推拖问题,追查主管中层干部责任;中层干部出问题,追查主管校领导责任;问题多发、迟迟得不到有效治理,对当事人进行待岗培训,对主要领导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调整工作岗位。

八、着力夯实党的组织基础

(一)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功能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设置党的基层组织,主动适应高校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构成的新变化,进一步改进和调整党支部的设置形式。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激励机制,有计划的选派党务干部进修培训。积极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以落实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为重点,保障师生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修订《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着力帮助党员成长成才,坚持做到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物质上帮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

继续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力度,探索建立常态化机制,每年按照10%的比例进行倒排,滚动开展集中治理整顿。建立定期调度和检查督导制度,每半年对后进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严格落实约谈、建档、反馈、问责、通报、函询等制度,推动转化后工作措施落实,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顿转化任务。

(三)下大力净化和纯洁党员队伍

严把党员入口,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创新党员管理服务方式,建立党员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疏通党员出口,落实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制度,积极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净化党员队伍,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共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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